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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講“何必曰利”,荀子說“羞利”,董仲舒主張重義輕利,“正其誼不謀其利,明其道不計其功。”於是,後世就根據這些說法,認為儒家不要利,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,不要利,不講利,怎麼行呢?這也是嚴重的誤解。

《論語·雍也》記載:“原思為之宰,與之粟九百,辭。子曰:毋!以與爾鄰里鄉黨乎!”原思就是孔子的學生原憲。他很窮,當了官,覺得“九百”薪水太多,不要。

孔子批評他,認為不要是不對的,朱熹的解釋:“言常祿不當辭”。如果自己消費有剩餘,那也可以用於周濟周圍鄰居貧乏者。不接受正常的薪水,也是不義。並不是“辭”錢財就是對的。

孔子的學生子貢是很會預測市場的,他從事商業活動,賺了很多錢。魯國規定誰能花錢把在外國當奴婢的魯國人贖回來,可以到政府那裏領取一些錢,作為賠償金。子貢贖了一些人回來,因為他自己錢多,就不去政府那裏領取賠償金。

受到孔子的批評,孔子說,不能因為你有錢,就不去領取賠償金。做事情,要考慮如何合適,才能作為別人的榜樣。你這麼做,今後魯國人在外國當奴隸,再沒有人去贖了。在這裏,不拿錢是不義,拿錢才是義。王充認為子貢“讓而止善”。

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救了一個落水的人,那人用一頭牛來表示感謝之情,子路接受了。孔子說:“魯國人今後一定很熱心於拯救落水的人。”當時,一頭牛是價值十分昂貴的酬謝品。王充說“子路受而觀德”(《論衡·定賢篇》)。

 

 

引用 : http://blog.xuite.net/wenshengxin/twblog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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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歡喜自在的~黎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