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躁極則昏 靜極則明
時當喧雜 , 則平日所記憶者 , 皆漫然忘去 ;
境在清寧 , 則夙昔所遺忘者 , 又恍爾現前 。
可見靜躁稍分 , 昏明頓異也 。
譯文
當喧鬧雜噪的時候 , 把舊日所記的事情 , 都會漫然忘掉 。
反之 , 處於清淨安寧的境地 ,
把以前老早忘掉的事情 , 又恍然呈現到眼前 。
由此看來 , 同是一個心 ,
處於喧鬧境地能使人把事情忘了 ,
處於寂靜的境地 , 能使忘了的事情記起來 ,
一躁一進 , 所反應的昏暗光明就立即不同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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