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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溫情,從某種意義來說,禮就是為了情感而制作的,所以《禮記》說“禮者,因人之人情為之節文”。

例如,父母雙親去世,人雖然不在了,但是彼此的感情還在,所以子女每逢季節轉換,或者歲末的時候,應該通過祭祀的方式來追思自己的親人。祭祀的時候要誠敬,應該“事死如事生”,要像侍奉生者那樣侍奉死去的親人。所以《論語》上說,對待父母至親,要做到“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”。這是為了培養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親情。

君臣之間雖無血緣關係,但長期共事,彼此的情誼非同一般,所以當一方死亡時,另一方在情感上有所表現,才是符合於禮的。

晉國大夫智悼子(荀盈)死,尚未埋葬,晉平公即開懷飲酒,並命樂師師曠、近臣李調陪飲,又鼓鐘助興。杜蕢聽說後,直接進入寢門、上堂,斟酒命師曠喝下,又斟酒命李調喝下,然後自飲一杯,下堂欲走。晉平公怪而問其故。

杜蕢說:紂王死於甲子日,夏桀流放於乙卯日,後來的君王無不把甲子、乙卯作為忌日,不敢奏樂。此時,晉國大臣智悼子的靈柩尚停在堂上,悲痛遠比甲子、乙卯之日為大。師曠身為晉國樂師,居然沒有提醒國君,所以,我讓他喝罰酒。而李調是國君的近臣,竟然貪此酒食而忘記國君的過錯,所以也要喝罰酒。

晉平公問:可你自己也喝了罰酒,這又為何?杜簣說:我不過是執掌膳食的宰夫,卻超越職權,過問起國君的過失,所以也要受罰。於是,杜簣洗過酒爵,斟上酒,高高舉起。晉平公慚愧極了,對左右侍者說:“將來我死後,一定不要廢去這個酒爵,要永遠記住杜簣的勸戒。”

後來,人們把宴會結束前的最後一次獻酒稱為“杜舉”,即緣於此。

儒家主張,父子之情為人間最為真摯的情感,應該超越政權、金錢等等。

晉獻公死時,重耳(即晉文公)正在國外流亡。秦穆公派人前往弔唁,同時建議他利用獻公新亡,國中舉喪的機會,回國奪取政權。重耳聽從舅犯(即重耳的舅舅狐偃)的意見,拒絕了秦穆公的建議,對使者說:“我長久逃亡在外,父親去世而不能回國哭泣盡哀,哀慟無比,哪有心思去奪權?”說罷磕頭觸地,不敢拜客受弔,哭著起身,也不與使者說私話。

使者回國向秦穆公報告出使經過。秦穆公稱讚重耳仁義,說:“重耳只磕頭觸地而不拜,說明他不敢以獻公的繼承人自居,所以也不敢拜客受弔。哭著起身,表明他對父親的真摯情感。不與使者說私話,說明他沒有趁喪奪權的念頭。”

 

 

引用 : 文生心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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