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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與人之間相處是這樣。要愛別人,就不要讓自己情緒化。很多時候我們出發點是善的、好的,但一點點下去,就完全以自我為中心,變得情緒化,失去本來了。本來父母愛孩子,是希望孩子變好,可是看著孩子犯錯誤,自己的氣倒上來了,對孩子亂打一通。事後想想,事情有那麼嚴重嗎?也沒那麼嚴重。
 
有些父母過分不理智,如果老師教訓一下自己的孩子,就心疼孩子被老師罵,甚至還跑到學校跟老師理論一通,老師以後也不太敢教他的孩子了。這麼一來,孩子覺得他做了壞事反正有父母做靠山,連老師都不敢管。到後來,孩子長大,對錯是非分不清,做父母的也意識不到自己的錯。
 
人一定要理性,人的情緒反應過度,很難產生出愛。所以,佛教提倡“平等捨”。溺愛,會迷失人的反應;憎恨,又會讓人失去理智。怒火中燒時,就很難產生愛。我們應該把憎恨心和溺愛心放一放,以較平衡的方式,站在對方的角度或旁觀者的角度考慮:這樣做,這樣想別人是對還是錯?
 
我們想要付出的愛心,不一定都是笑臉和美語。尤其是在教育孩子的時候,為了孩子好,父母表現一些憤怒相也沒有什麼不可以。佛教中,諸佛菩薩為了調伏眾生,有的會顯現慈悲相,有的會顯現憤怒相。所以父母教育孩子,有時候要扮演白臉,有時候要扮演黑臉,該扮演什麼角色必須得扮演,不可能永遠是一個面孔。
 
一旦思維這樣往中間靠,就會發現,因為思考方式多層次了,我們就很容易變成一個通情達理的人。在通情之外還能達理,這非常重要。完全靠情意或者完全靠理智都是不平衡的,有時候理智過度,也會失去情意。所以,這兩種方式平衡的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希望人們面對事情時,能夠儘量免除一些痛苦。
 
在人與人相處中,如果你認為對的事情總是給對方帶來痛苦,實際是對對方的不尊重。我們既然愛對方,就要讓他免於痛苦。在家庭裏,很多做丈夫的表示自己愛太太,太太的行為模式、穿著,乃至講話姿態和人交往的方式方法,全由他主導,他的標準就是太太的標準,太太想有一點小小的變動都不被允許,他把太太當一件自己希望的工藝品來塑造,這就是典型的對對方不尊重。
 
愛,為什麼很多最後都變成了衝突呢?其實是不懂得尊重對方的緣故。我們真正愛對方,應該是多為對方著想,要樂對方所樂,這樣就能理智而心平氣和地看待問題了。

 

 

引用 : http://blog.xuite.net/wenshengxin/twblog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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