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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仁義禮智信”概括代表了儒家思想處理人際關係的精髓。

“仁”:仁者,人二也。指當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相處時,能做到融洽和諧,即為仁。“仁者愛人”,凡事不能光想著自己,多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,為別人考慮,做事為人為己,即為仁。“愛人者,施於人”,也就是說愛別人,就要幫助別人,為別人做好事,這樣就是仁者。“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”,就是說將人心比自心,自己不喜歡的,厭惡的東西,自己也就不要對別人實施,比如你不喜歡別人說自己壞話,那麼自己就不要說別人的壞話。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即對待別人的長輩尊敬要像對待自己的親人長輩一樣,對待別人的孩子的照顧要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,這樣尊老愛幼的人才是仁者。“天子不仁,不保四海;諸侯不仁,不保社稷;卿大夫不仁,不保宗廟;士庶人不仁,不保四體”。既天子不行仁,便保不住他的天下;諸侯不行仁,便保不住他的國家;卿、大夫不行仁,便保不住他的宗廟;一般的老百姓不行仁,便保不住自己的身體。所以“仁”很重要。

“義”:義者,人字出頭,加一點。在別人有難時出手出頭,幫人一把,即為義。義,是中國古代一種含義極廣的道德範疇,本指公正、合理而應當做的。孔子最早提出了“義”。孟子則進一步闡述了“義”。他認為“信”和“果”都必須以義“,義也,無適也,無莫也,義之與比。”又:“君子喻於義,小人喻於利。”也就是說,講究“義”的是君子,而一心追求利的是小人,現代社會是君子多,還是小人多哪?如果講“義”,大概三聚氰胺也就不至於發生了。《孟子.離婁上》: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義所在。”《孟子.告子上》魚,我所欲也,熊掌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捨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捨生而取義者也。意思是:魚是我所喜歡吃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歡吃的;如果兩者不能都吃的話,我便捨棄魚而吃熊掌。生命是我所喜愛的,義也是我所喜愛的;如果兩者不能並有,我便捨棄生命而取義。”捨生取義,殺身成仁,就是這麼來的。

“禮”:禮者,示人以曲也。己彎腰則人高,敬他人即為有禮。禮在中國古代是社會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規範。作為典章制度,它是社會政治制度的體現,是維護上層建築以及與之相適應的人與人交往中的禮節儀式。貴賤、尊卑、長幼、親疏有別,要求人們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符合他們在家族內的身份和社會、政治地位,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為規範,這就是禮。禮所以“序上下、正人道也,歷代冠、婚、喪、祭、鄉飲等禮,都是按照當事人的爵位、品級、有官、無官等身份而制定的,對於所用衣飾器物以及儀式都有繁瑣的規定,不能僭用。在家族中,父子、夫婦、兄弟之禮各不相同。夜晚為父母安放枕席,早晨向父母問安,出門必面告,回來必面告,不住在室的西南角(尊者所居),不坐在席的中央,不走正中的道路,不立在門的中央,不蓄私財,是人子之禮。只有通過不同的禮,才能確定家族內和社會上各種人的身份和行為,使人人各盡其本分。“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”便是此意。其實也就是傳承至今的公共關係禮儀。

“智”:智者,知道日常的東西也。把平時生活中的東西琢磨透了,就叫智。觀一葉而知秋,道不遠人即為此。還有說智即“知”高於天(日)。古時智寫成知,也就是說,知者為智。知有知行,知己,知人,進而知地知天,天為大道,自然之力,認識和運用自然規律是知之大成。所以,將知置於天(日)上,是與小知(慧)相區別。以示真正的大智者,應懂得天理運行之道,要有觀天下而自處的平淡,要有行宇宙而不枉的風範。所以,知高於天,是一個境界,智的境界。其實這也就是提倡君子應博學的意思。

“信”何謂信?信者,人言也。遠古時沒有紙,經驗技能均靠言傳身教。那時的人純真樸素,沒有那麼多花花腸子,故而真實可靠。信意為誠實,講信用,不虛偽。“吾日三省吾身,為人謀而不忠乎?與朋友交而不信乎?傳不習乎?......信近於義,言可復也。”意思是說:我經常反省自己的行為,看看自己替別人做事和出謀劃策是不是忠誠,和朋友交往是不是誠實守信用,做到誠實守信用,才能對別人有個交待。

對於“仁義禮智信”孔子有個概括:里仁為美,擇不處仁,焉得智!夫仁,天之尊爵也,人之安宅也。莫之禦而不仁,是不智也。不仁不智,無禮無義,人役也。人役而恥為役,由弓人而恥為弓,矢人而恥為矢也。如恥之,莫如為仁。仁者如射,射者正己而後發,發而不中,不怨勝己者。反求諸己而已矣。”意思是:對人寬厚愛心,是仁;為人正派,愛憎分明,是義;待人彬彬有禮,行為端莊,是禮;處事果斷周密,是智;做人誠實穩重講信譽,是信。按照這”五常“去做,就可以成為正人君子;反之,則可能成為遭人唾罵的壞人。由此看來,“五常”雖是封建社會人們的行為規範,但至今仍有積極的意義。

 

 

引用 : http://blog.xuite.net/wenshengxin/twblog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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