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衣缽相傳”是一個成語,最初來源於禪宗,禪門中指為了續佛慧命,把正法眼藏和衣缽以單傳的方式授予弟子,這就是“衣缽相傳”。

 
中國禪宗師徒間道法傳授,常常舉行授予衣缽的儀式。如中國禪宗初祖至六祖師徒間傳授道法,常付衣缽為信物,稱為“衣缽相傳”。後來“衣缽相傳”作為一個固定成語,泛指一般師徒間學藝上的繼承,也比喻思想、學問、技能等方面的師徒相傳。
 
“衣缽相傳”中的衣缽是指僧尼的袈裟和食器。《金剛經》云:“爾時世尊食時,著衣持缽,入舍衛大城乞食。於其城中次第乞已,還至本處。飯食訖,收衣缽。”
 
《舊唐書‧方伎傳‧神秀》:“昔後魏末,有僧達摩者,本天竺王子,以護國出家,入南海,得禪宗妙法,云自釋迦相傳,有衣缽為記,世相付授。”
 
在世俗中也有“衣缽相傳”之說,唐宋時應試人員與主司名第相同稱“傳衣缽”,如《宋史‧范質傳》云:“舉進士時,和凝以翰林學士典貢部覽質所試文字,重之,自以登弟名在十三,亦以其數處之。貢闈中稱‘傳衣缽’。”
 
清黃鷟來《題楊人庵總戎無著圖》詩:“傳家鐵券文,直作衣缽繼。”
 
佛教“衣缽相傳”起源於世尊靈鷲山說法。據《五燈會元》卷一記載:世尊在靈山會上,拈花示眾。眾皆默然,唯迦葉破顏微笑。世尊云:“吾有正法眼藏,涅盤妙心,實相無相,微妙法門,不立文字,教外別傳,付囑摩訶迦葉。”這是禪宗史上的第一則公案,也是禪宗傳法的起源。
 
世尊以拈花的方式示眾,看弟子中誰能明了他拈花的含義,只有迦葉尊者,契合了世尊“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”的心法,所以佛陀將這一“以心印心”的微妙心法傳給了摩訶迦葉,同時還傳給迦葉衣缽作為得法的信物,以此證明傳法的授受關係。
 
這裏所傳的“衣”指袈裟法衣,“缽”指食器。釋迦世尊的心法在印度一直傳了二十八代祖師,到了第二十八祖菩提達摩時,他的師父達摩多羅在傳法給他的同時,告訴他以後應當到震旦(中國)傳法,那裏有很多苦海眾生需要救拔。達摩大師遵從師父的教令,來到中國傳法救濟苦難眾生。
菩提達摩來到中國弘法的過程並不順利,他先到建康(今江蘇南京),因與梁武帝因緣不合,便獨自北上嵩山,在少林寺面壁九年。
 
當時有神光禪師聽說達摩大師的盛名,決定向達摩大師求法。但達摩並不理睬他,神光便站在雪地裏等待,為了表示自己求法的虔誠之心。神光禪師還咬牙砍去了自己的左臂。達摩大師為他的求法精神所感動,便決定將心法傳付給他,並且還將神光改名為慧可。
 
據《祖堂集》所載,達摩在傳法給慧可禪師時,同時付給代表接法信物的袈裟。對此,《祖堂集》中有一段師徒之間的對話:
 
達摩云:“為邪法競興,亂於正法。我有一領袈裟,傳授與汝。”
 
慧可和尚:“法既以心傳心,復無文字,用此袈裟何為?”
 
大師云:“內授法印,以契證心;外傳袈裟,以定宗旨。雖則袈裟不在法上,法亦不在袈裟,於中三世諸佛遞相授記。我今以袈裟亦表其信,令後代傳法者有稟承,學道者得知宗旨。斷眾生疑故。”
 
惠可便頂禮,親事九年,晝夜不離左右。達摩大師乃而告曰:如來以淨法眼並袈裟付囑大迦葉,如是輾轉乃至於我。我今付囑汝,汝聽吾偈曰:吾本來此土,傳教救迷情。一花開五葉,結果自然成。
 
由上段師徒問對可知,達摩大師在傳法給慧可的同時,還付給了他一領袈裟作為得法信物。達摩大師針對慧可的疑問指出,內授禪法是為了印證悟性;外傳袈裟是用來確定禪旨。雖然袈裟不在禪法之上,禪法也不在袈裟之內,三世諸佛都是用這種方式來遞相傳付道法。
 
達摩禪師也是用袈裟表明法信,使後代傳法的人有所秉承,學道的人能確知宗旨,斷除疑慮。可見,袈裟是接法人得到正宗傳承關係的一個明證。如果一個禪者擁有了作為信物的衣缽,就可以得到信徒的認可。
 
由於衣缽是確立禪宗學徒正宗地位的信物,因此,衣缽在傳法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。誰有了衣缽,就代表自己擁有了禪門正宗地位。衣缽也因此成為禪宗學徒爭奪的對象。從這一點來說,衣缽又成了招惹禍患的根源。擁有衣缽的人在擁有禪宗正宗傳人身份的同時,也多了一分殺身害命的擔憂。
 
禪宗的東土初祖達摩大師在傳法給慧可大師之時,就已經看出了這一點,但是,為了使他的心法得以傳播,並讓後人信服,他還是將衣缽傳下去了。只不過,他在傳法給慧可時,就預言,在他入滅後二百年後,衣缽就不再往下傳。關於這一點,他在與慧可的對話中表露無遺:
 
師(達摩)乃云:“一真之法,盡可有矣,汝善守護,勿令斷絕。汝傳信衣,各有所表。”
 
慧可曰:“有何所表?”
 
達摩曰:“內傳心印,以契證心;外受袈裟,而定宗旨,不錯謬故。吾滅度後二百年中,此袈裟不傳。法周沙界,明道者多,行道者少;說理者多,通理者少。於後得道,還近千萬。汝所行道,勿輕末學。此人回志,便獲菩提,初心菩薩,與佛功等。”

 

 

引用 : 文生心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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