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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我看到別人做錯事,

就苦口婆心地想規勸他們,但效果不大,因為能接受的人很少。

於是,我一直在思維為什麼?

  
後來,直到我看見佛經有一句話,

如是說:‘悟者,覺悟本性;本性不動,是名自己。’

這時,我才恍然明白,我們人活著的意義是什麼!

  
一般人的生命,根本就不屬於自己、完全隨著環境在團團轉,

為了別人的錯誤而自我折磨。

  
我們不要把錯誤當作是一種罪惡,

如果錯誤是一種罪惡,那麼一個成功者,就是一個累積滿身污穢的人。

  
假如,你有心學佛,

首先要學習的,就是找尋自己的生命~那就是‘寧靜’。

當你找回自己真實的內在,

就可以體會到,其實不用依靠外在的刺激,你也可以活得很快樂。

  
世界上種種的繁榮虛華,並不能使你得到真正的快樂,

因為刺激只能片刻,享受無法永恆!

運用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所求來的快樂,通通都是暫時性的。


好比看一場電影,聽一場演奏,場散、曲終,終有結束的時候。

而人們總妄想在片段中抓住永恆,奈何依然做不到。

因為世間的真相就是無常,

有生必有滅,有合就有離,一切皆如夢、幻、泡、影。

  
因此,我們應當了解,找回自己內心的寧靜,念念觀照一切皆是無常。

這樣,遇到任何逆境,就自然放得下,

而能解脫自在,遠離煩惱,這樣才是懂得享受生命的人。



文章來源:南傳佛法~清水韻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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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歡喜自在的~黎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