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高僧受邀參加素宴,席間,發現在滿桌精緻的素食中,有一盤菜裏竟然有一塊豬肉,高僧的隨從徒弟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,打算讓主人看到,沒想到,高僧卻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。
 
一會兒,徒弟又把豬肉翻出來,高僧再度把肉遮蓋起來,並在徒弟的耳畔輕聲說:“如果你再把肉翻出來,我就把它吃掉!”徒弟聽到後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。
 
宴後高僧辭別了主人。歸途中,徒弟不解地問:“師父,剛才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,為什麼把豬肉放到素菜中?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,處罰處罰他。”
 
高僧說:“每個人都會犯錯誤,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。如果讓主人看到了菜中的豬肉,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,甚至會把廚師辭退,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的,所以我寧願把肉吃下去。”
 
待人處事固然要“得理”,但絕對不可以“不饒人”。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不但不會吃虧,反而還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和感動。
 
每個人的價值觀、生活背景都不同,因此生活中出現分歧在所難免。大部分人一旦身陷鬥爭的漩渦,總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。一方面為了面子,一方面為了利益,因此一得了“理”便不饒人,非逼得對方鳴金收兵或投降不可。
 
然而,“得理不饒人”雖然讓你吹響了勝利的號角,但這卻也是下一次爭鬥的前奏。因為對方雖然“戰敗”了,但為了面子或利益他自然也要“討”回來。
 
在日常生活中,切記: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給對方一個台階下,少講兩句,得理饒人。否則,不但消滅不了眼前的這個“敵人”,還會讓身邊更多的朋友疏遠你。
 
俗話說,得饒人處且饒人。放對方一條生路,給對方一個台階下,為對方留點面子和立足之地。這樣做並不是很難,而且如果能做到,還能給自己帶來很多好處。
 
如果你得理不饒人,讓對方走投無路,就有可能激起對方“求生”的意志,而既然是“求生”,就有可能不擇手段,不顧後果,這將對你自己造成傷害。放他一條生路,他便不會對你造成傷害。即使在別人理虧時,你在理已明了的情況下,放他一條生路,他也會心存感激。
 
就算不如此,也不太可能與你為敵,這是人的本性。況且,這個世界本來就很小,變化卻很大,若哪一天兩人再度狹路相逢,屆時若他勢強而你勢弱,你想他會怎麼對待你呢?得理饒人,也是為自己留條後路。

 

 

引用 : http://blog.xuite.net/wenshengxin/twblog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歡喜自在的~黎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