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“五常”是五種人倫常理: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這可以對應於佛教的五種根本戒律。不殺生近於“仁”,不偷盜近於“義”,不邪淫近於“禮”,不妄語近於“信”,而不飲酒理智清醒,則近於“智”。

 
儒家以五常為做人的標準,佛門以五戒為獲得人身的條件(三界六道,需持戒保來世為人)。
 
相對於儒家比較抽象的“仁義禮智信”(當然儒家有更加細緻的規定,這集中體現在“禮”中),佛教的“十善業道”(這實際上是五戒之上的進一步擴充)則進一步從根本上規定了,哪些是根本的道德原則,即身三業:不殺、不盜、不淫;口四業:不妄語、不惡口、不綺語、不兩舌;意三業:貪、嗔、癡。
 
《佛說十善業道經》中云:“言善法者,謂人天身,聲聞菩提,獨覺菩提,無上菩提,皆依此法,以為根本,而得成就,故名善法。此法即是,十善業道。何等為十?謂能永離殺生、偷盜、邪行、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、貪欲、嗔恚、邪見。”
 
在《如來隨機利生淺近論》一文中印光大師寫道:“五戒:不殺,即仁;不盜,即義;不邪淫,即禮;不妄語,即信;不飲酒,則心常清而志凝、神不昏而理現,即智。五戒全持,不墮三途,恆生人道。此與儒之五常大同,第儒唯令盡義、佛則兼明果報耳。十善者,不殺、不盜、不邪淫,名‘身三業’;不妄言、不綺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,名‘口四業’;不貪、不瞋、不癡,名‘意三業’。此與五戒大同,而五戒多分約身,十善多分約心。十善具足,定生天界。至於遇父言慈、遇子言孝、對兄說友、對弟說恭種種倫理之教,則皆欲使人:各盡其分,無或欠缺;隨順世相,修出世法。”
 
世間的倫理在儒家通常體現為五常,也就是“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”;在佛教,這五常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:“不殺,即仁;不盜,即義;不邪淫,即禮;不妄語,即信;不飲酒,則心常清而志凝、神不昏而理現,即智”,彼此之間對應得比較協調。
 
而在《佛教以孝為本論》中,印光大師進一步認為,“世出世間莫不以孝為本”,而孝就是戒,所謂“孝名為‘戒’,亦名‘制止’”。可見,佛教戒善的基礎便是世俗的倫理~儒家經典有《孝經》,乃至漢帝以“孝”治天下,可見儒家對於孝也是極為重視的。
 
不過,“十善業道”與“五常”、“五戒”比較起來更加注重“制心”,即不起邪念,邪念一起,即使沒有犯下邪行,同樣是犯戒。這一點和儒家講的“誠意”、“正心”非常類似。
 
不過,儒家“五常”與佛教“五戒”還是有區別的,並不是可以完全等同。雖然佛教五戒與儒家五常都是從規範人的行為出發的,但不同的是“五戒”的目的,在於依據因果報應而有選擇地行事,而“五常”則侷限於人類行為的表象。
 
可以說,世俗倫理往往只是要求人們應當如何做,具有很大的強制性和片面性;而佛教戒善則不僅指出了應當與不應當的行為,而且還進一步指出了其中的為什麼,使人們在自願的基礎上選擇適合自己的行為方式,即所謂的“隨順世相,修出世法”。
 
雖然儒家也同意“舉頭三尺有神明”,但是孔子“敬鬼神而遠之”、“子不語,怪力亂神”,所以在以信仰引導人們自願遵守道德規範上,儒家比不上佛教。
 
為什麼要做到五戒、五常呢?佛教付之於“明因果,陳趨避之良謨”,“若欲不受苦果,必須先斷惡因;若能常修善因,決定恆享樂果。此即《書》之‘作善降祥,作不善降殃’、《易》之‘積善必有餘慶,積不善必有餘殃’之意”。
 
不過,即使都講因果,佛教所說的因果也不同於世俗的比較淺顯的因果(因為儒家畢竟沒有佛教的三世因果這一整套理論來闡發)。
 
因此根本上來說,整個“十善業道”(包括其他佛教戒律)最終說明的還是“萬法皆空,因果不空”的道理。種瓜得瓜,種善因得善果。
 
那些坐牢判刑的,是因為種了殺人、偷盜、強暴等惡因,而收獲的惡果(從佛法角度來說,這是世間的惡果,死後還要墮入地獄受罪)。
 
那些社會交際不好的,失去朋友的,不被同事喜歡的,是種了妄語騙人、惡口罵人、綺語諷人、兩舌挑撥的惡因,而收獲的惡果。
 
那些想得到金錢而不能的,是在心田裏種了貪得無厭的惡因而收獲的惡果。
 
那些家庭不幸福、夫妻天天吵架的,那些在單位和同事關係緊張的,是種了嗔恚,動不動就發火,或者明著不發火、暗地裏惱恨的惡因而收獲的惡果。
 
那些整天糊里糊塗過日子,輕易受人鼓動、挑撥、誘惑就做出錯事的人,是種了無明、愚癡的惡因而收獲的惡果。
 
其實就整個儒家文化、佛教文化、包括道家文化,乃至於康德所說的“自由”(自由就是特殊的因果律)以及科學研究(有結果必有原因,有原因必有規律)來說,因果規律似乎都是不可抗拒的規律~儘管莊子想“逍遙遊”,但最後還是脫不了生老病死的規律。
 
不過,從道德踐行的角度來說,如果人僅僅只是一個必然死亡,只有這一生一世的存在著的話,那麼道德找不到它的最終極的依據。
 
因為既然人就這一輩子,人死灰飛煙滅,那麼我們為什麼要講道德?為什麼要克制自己的欲望(即便這是邪惡的欲望,更何況,既然沒有永恆的東西~人必死~那什麼才是邪惡的?什麼才是善良的?這也就沒有了絕對的標準)?不如像楊朱、列子那樣及時行樂,盡一生之歡。
 
顯然,要想提供道德的終極依據,就必須上升到形而上學乃至於信仰神學的層面,所以儒家最後付諸於所謂“天人合一”、“聖人”、“極高明而道中庸”的道德理想。
 
但是儒家倫理思想有一個很麻煩的地方,在於儒家畢竟不像道家、佛教那樣有非常明顯的信仰特徵,所以無論如何將“仁義禮智信”上升到“天道”的層面,始終難以為普通民眾所接受(顯然,普通人更樂意於接受信仰膜拜的方式),所以儒家的思想不得不借助政治力量去推行。
 
從這個角度來說,佛教確實有著儒家文化很難相比的優勢(包括道教),因為它首先是一個信仰,信仰自然能提供給一切倫理道德思想最終極的形而上的依據。康德也是如此,他的“道德律”踐行最終付諸的也是“意志自由”、“靈魂不朽”、“上帝存在”這三個“倫理神學”的預設。
 
或許,這也就是為什麼後來“三教歸一”的原因吧?或許,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代儒者一再宣稱“儒家就是儒教”的原因吧?
 
但是不管怎麼說,在當代這個道德缺失的社會中,我們都應該堅持做到“五常”和“五戒”,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,做一個上對得起天地父母、下對得起子孫後代的人!

 

 

引用 : http://blog.xuite.net/wenshengxin/twblog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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