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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父母在孩子身上花的時間、精力和金錢,無疑比過去多得多,也比前輩們更講民主,但總的來說,孩子卻比過去嬌縱、難管了。原因就是,如今,家庭生活方式出現了新的變化,但父母並未及時調整教子方略,另外,各種育兒書刊充斥市場,很多父母生搬硬抄,操作起來似是而非。所以,家庭教育中的一個個新迷思便出現了。
 
 
迷思一:孩子應該放到首位
 
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學會關愛他人
 
近些年來,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越來越高。可悲的是,一個家庭中越是以孩子為中心,孩子就越以自我為中心。力力的媽媽對此深有感觸,以前每次吃蝦她都是把蝦剝給兒子吃,自己從來不吃,當她有一次隨意地把一個蝦仁塞進自己嘴裏時,沒想到力力立刻翻了臉,又哭又鬧,還逼著她吐出來!很顯然,像力力這樣自我中心的孩子,將來是很難融入社會的。
 
 
迷思二:現在的孩子都很幸福
 
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學會體驗快樂
 
很多人都認為,現在的孩子吃得好穿得好,甭提多幸福了。但幸福不幸福,只有孩子自己知道。據調查,在三種情況下孩子最不開心:一是父母吵架離婚時,孩子很驚恐,不知所措,又擔心自己沒人要。二是沒人玩時。特別是喬遷新居後,父母給孩子很多限制,牆上不許畫、地板上不能拍球、衛生間裏不許玩水,更不能領著同伴來胡鬧,到最後,很多孩子都想回老房去住。三是做不想做的事。被父母逼著哄著學畫畫、彈琴、上各種興趣班。
安全、交往、自主都是兒童期的合理需要,這些需要沒有被滿足,那麼即使錦衣玉食、玩具豐富,孩子也不會感到幸福,所以,幸福的童年是讓孩子過孩子的生活。
 
童年的主旋律應該是快樂無憂的,但孩子也會有孩子的小小煩惱。父母應隨時關注孩子的情緒體驗,肯定、鼓勵他表達情緒,幫助他調整情緒。
 
 
迷思三:吃飯穿衣不要緊,大了自然會!
 
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學會生活自理
 
很多父母帶養孩子偏重控制,衣服穿得多但卻是先感冒,吃飯追著餵直到跑不動,結果是長大以後生存適應能力差,中學生父母鋪床墊褥、大學生父母全職陪讀大有人在。
 
父母的包辦代替,剝奪的是孩子生活自理的實踐機會。其實像穿脫衣服、洗腳洗臉、學具整理這些簡單的事,完全可以讓孩子自己去做,初期父母要容忍他的不利索不完美,父母從示範到手把手教到只動嘴不動手,逐步放開,只要你堅持一個月兩個月,沒有培養不出的生活能力。在這些方面,大人要有意識的“懶”些,小孩才可能“能”些,小時候肯放手,長大了才放心。
 
 
迷思四:儘量滿足孩子的願望
 
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學會克制需求
 
很多父母對孩子有求必應,生怕拒絕會挫傷了他們的心靈。其實生活中的挫折是不可避免的。
 
如果我們把自己嚮往的東西列一張表,然後,在今後三年內可能滿足的願望上打勾,其中打勾的能佔20%,我們多半就很滿足了。而現實是多數孩子 75%以上的願望都能如願以償。許多父母善於克制自己的物欲,卻無節制地滿足孩子的要求,可是,太容易獲得的東西人往往不珍惜,而且從中獲得的樂趣也不多,這一點孩子和大人是一樣的。更糟糕的是,孩子從中學會的是不勞而獲,高消費不是靠努力與犧牲得來,而是靠抱怨、要挾、強求得來。
 
所以,父母應善於對孩子說不,要他學會克制與承受。一項實驗表明,幼年時面對桌上精美的巧克力,能克制自己攫取欲望的孩子長大後的成就,要遠遠高於不能克制的孩子。
 
問題是很多父母缺乏臨場說不的處理技巧。典型的過程是這樣的:上街前說好今天不買東西,但到了街上,面對誘惑,孩子先逗留再明示後撒嬌鬧騰,大人覺得很丟面子就屈服了,當然嘴上還是要惡狠狠地說,下不為例否則就收拾你之類,顯然這種空洞的威脅永遠都不會兌現。另有一對夫妻是這樣處理的:孩子撒嬌鬧騰,夫妻倆一商量,決定由媽媽出面說,你願意賴在這兒就呆這兒,我們先回去了,說完掉頭就走,孩子見勢不對,拔腿就追。回去後吃完晚飯,父母鄭重地和孩子交談,讓他自己反省今天的行為,並主動作出行為承諾。
 
 
迷思五:家務事父母做就行了
 
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承擔工作的義務
 
我們小時候都被家長安排著承擔一定的家務,但輪到自己做父母時,幾乎沒人指望孩子能幫家裏做事。調查顯示,各國兒童平均每日勞動時間分別是美國1.2小時、韓國0.7小時、法國0.6小時、英國0.5小時、日本0.4小時、中國0.2小時,德國甚至將六歲以後,讓孩子參與家務勞動寫進法律。
 
家庭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幫助孩子脫離父母走向獨立,成功地構築自己的生活,而家務工作正是增強他們能力與自信的途徑。比如三歲可以端板凳、遞用具,四至五歲可以疊衣服、理床鋪,六歲可以收拾桌子、整理房間,十歲的孩子就該固定地承擔家裏的某項勞動了,如收飯桌、倒垃圾。總之,孩子是家庭成員,就應該讓他對家庭盡義務。
 
 
迷思六:板凳絆倒了你,我打它!
 
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學會承擔責任
 
板凳絆倒了孩子,不同的國度有不同的對待方式,而不同的對待方式又造就了孩子不同的人格特徵:中國的家長是打板凳,安撫孩子,孩子學會的是推卸責任,抱怨他人;美國的家長是“沒看見”,不去干預,孩子學會的是爬起來走,獨立性強;日本的家長是批評指責,孩子學會的是承擔責任,尋找原因。
 
其實很多事情大人是不必急著擋在前面的,自己的事情讓他自己做,自己的責任讓他自己承受,比如玩具弄丟了,不要急著給他買,讓他承受丟三落四的後果。把小夥伴的東西弄壞了,不必掏錢給他賠,讓他自己出零用錢。只有承受了他才會從錯誤中汲取教訓,這遠比家長過後反覆嘮叨效果要好得多。

 

 

引用 : http://blog.xuite.net/wenshengxin/twblog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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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歡喜自在的~黎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