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家關注民生,主張“為政之道,以順民心為本,以厚民生為本”(《二程文集》卷五),其思想中始終有一種鮮明的“富民”傾向。概要說來,其主旨有這樣幾項。
 
其一富民是為“政之急”。在國家和社會諸多事務中,儒家認為民生是最緊迫的事情。魯哀公問政於孔子,孔子回答說:“政之急者,莫大乎使民富且壽也。”(《孔子家語‧賢君》)正因為富民是最為急切的,所以儒家常常將民生置於優先的位置來認知和討論。
 
如子貢問政於孔子,“子曰:足食、足兵,民信之矣。”(《論語‧顏淵》)文中的“足食”是就人民的生活而言的,意為國家治理的關鍵是要安排好人民的生計,要讓人民吃飽穿暖。孔子將“足食”置於“足兵”之前,可見民生在孔子那裏不僅是重要的,更是緊迫的。史稱孔子“所重:民、食、喪、祭”(《論語‧堯曰》),也很清楚地印證了這一點。
 
從孔子的論述來看,他所謂的“足食”和“食”,似乎不僅僅限於溫飽,而是過上比溫飽更好的富裕生活,因為孔子肯定這也是人人可求的、合乎人性的生活,“子曰: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。”(《論語‧里仁》)
 
有一次孔子到衛國,弟子冉有駕車。沿途見到人煙稠密,孔子頗為高興,感慨地說:“庶矣哉。冉有曰:既庶矣,又何加焉?曰:富之。曰:既富矣,又何加焉?曰:教之。”(《論語‧子路》)文中的“富之”一詞,鮮明而直白地顯示了孔子的富民立場;而“富之~教之”的先後秩序則表明,儒家固然極重禮義教化,但仍然主張富民是首要的,也是最為急切的。
 
事實上儒家民生優先、富民優先的價值取向,也為歷史上一些明智的君主所認同和接受,如漢孝平帝就如是說過:“蓋聞治國之道,富民為始。”(《漢書》卷十二)這類富民為急的體認,對於民生的改善無疑是有積極意義的。
 
其二富民是治國安邦的前提。在儒家思想裏,富民之所以為“政之急”,因為它有著治國安邦的重要政治意義。首先,富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。儒家認為現實的經濟利益決定人們的意識,即所謂“恆產決定恆心”,“若民,則無恆產,因無恆心。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這裏的“恆心”,既指人的道德意識,也包含人們的社會認同,和依禮循則的秩序觀念。
 
儒家認為此“恆心”與社會的治、亂密切相關,缺乏“恆心”,社會就會陷入無序和混亂,“茍無恆心,放辟,邪侈,無不為已。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社會一旦出現“無不為已”的局面,當然也就不能實現有效的治理,“夫腹饑不得食,膚寒不得衣,雖慈母不能保其子,君安能治其民哉!”(《漢書‧晁錯傳》)
 
相反,儒家認為若“制民恆產”,使每戶有百畝之田,五畝之宅,家家栽種桑樹,又養雞、豚、狗、豕之畜,人人安居樂業,自會政通人和:“是故明君制民之產,必使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身飽,凶年免於死亡。然後驅而之善,故民之從之也輕。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。
 
正是循此“恆產~恆心”的理路,所以儒家認為富民有著急切的現實合理性和必要性,“今也制民之產,仰不足以事父母,俯不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身苦,凶年不免於死亡。此惟救死而恐不贍,奚暇治禮義哉?王欲行之,則盍反其本矣。”(《孟子‧盡心上》)
 
所謂“反其本”,實即“制民之產”,亦即富民,此為安民致治的要津。其次,民富才能國安。儒家認為民心的向背是統治合法、合理性的最終依據,即所謂“得民心者得天下”;而要獲得人民的支持,統治者則必須“與民同樂”而不能“獨樂”,“古之人與民偕樂,故能樂也。‧‧‧雖有台池鳥獸,豈能獨樂哉?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
 
孟子所謂的“同樂”,其要義在於“與百姓同之”,“王如好貨,與百姓同之,於王何有!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下》)而究其實即強調統治者應關注並解決好民生問題,“孟子曰:易其田疇,薄其稅斂,民可使富也。”(《孟子‧盡心上》)
 
儒家認為,惟有富民,才能贏得民心,也才能“王天下”,“孟子曰:得天下有道:得其民,斯得天下矣;得其民有道:得其心,斯得民矣;得其心有道:所欲與之聚之,所惡勿施爾也。‧‧‧雖欲無王,不可得已。”(《孟子‧離婁上》)
 
此意亦誠如荀子所揭:“故王者富民,霸者富士,僅存之國富大夫,亡國富筐篋、實府庫。筐篋已富、府庫已實,而百姓貧,夫是之謂上溢而下漏,入不可以守,出不可以戰,則傾覆滅亡可立而待也。”(《荀子‧富國》)
 
其三富民是政府的天職。按儒家的理解,天生民而樹之君,“治人者”對人民負有無可推卸的政治義務和責任,用儒家的說法即是“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,若己推而內之溝中,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。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
 
所謂“堯舜之澤”,其間最為基本的則是人民的生計問題,故儒家一再提醒“治人者”,要如“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;稷思天下有饑者,由己饑之也,是以如是其急也”!(《孟子‧離婁下》)
 
儒家還以“為民父母”為喻,強調富民也是統治者不可逃避的道義責任,“為民父母,使民盻盻然,將終歲勤動,不得以養其父母,又稱貸而益之,使老稚轉乎溝壑,惡在其為民父母也!”(《孟子‧滕文公上》)
 
因此,對那些不顧人民饑寒交迫、只顧一己享樂的統治者,儒家痛斥之“率獸食人”,根本不配“為民父母”:“庖有肥肉,廄有肥馬,民有饑色,野有餓莩,此率獸而食人也。獸相食,且人惡之。為民父母,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。惡在其為民父母也。
 
仲尼曰:‘始作俑者,其無後乎!’為其像人而用之也。如之何其使斯民饑而死也!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顯然,在儒家看來“為民父母”是絕不應“使斯民饑而死”的,相反,政府有義務和責任讓人民過上“有粟如水火”的豐衣足食的生活,換言之,“治人者”天然負有富民之責。
 
其四富民是善治的標誌。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,判定一個社會治理的好壞,一個政權的善與惡,其間一個重要標準,就是人民生活的品質與狀態如何;換句話說,一個人民安居樂業、人民富裕的社會,就是一個好社會,甚至是一個理想的社會。
 
如孟子就認為,“王道”社會就是能讓人民生活無憂的樂土,“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。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”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;能讓人民過上豐衣足食的富裕生活,也就達到了理想的“聖人之治”;“聖人治天下,使有菽粟如水火。”(《孟子‧盡心上》)。
 
事實上,在儒家所憧憬的理想社會“大同”世界裏,民生無憂,人民生活幸福,也是其間突出的內容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。選賢與能,講信修睦,故人不獨親其親,不獨子其子,使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,矜、寡、孤、獨、廢、疾者,皆有所養。”(《禮記‧禮運》)
 
文中所謂“皆有所養”,就揭示這是一個民生無憂,“養生喪死無憾”的人間樂土。正因為如此,所以儒家深信:一個理想的社會,一個治理良善的社會,必然是一個民富的社會,即“王者富民”(《荀子‧富國》)。

 

 

引用 : 文生心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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