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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的一生中,屈指算來,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人並不多,

大多只是萍水相逢,我們很難去解釋在人生中,人的遇合現象,

為何我們總會去遇見某些人,而不會去遇見某些人,

我們只能以“緣份”,而不是以“或然率”來作合理的解釋!


而“緣份”背後所隱藏的秘密,就是“業力”,

因為在無數的過去生中,我們和很多的人,有過某種的“對待關係”,

而這些“對待關係”,

不論是建設性的或非建設性的,都形成了彼此間的某種“業力”。


我們可能因為過去生中的彼此關懷、關心、照顧、幫助,

而形成良善的業力因緣,

也可能因為彼此的爭執、搶奪、侵犯、傷害、凌辱,

而形成不良的業力因緣!


當彼此的業力因緣纏結得愈深,

不論是良善的或不良善的,彼此就愈容易在來世的輪迴中再次相遇,

而不管再遇時的角色是否改變或互換,

不變的是,和彼此間業力有關的種類和屬性,

情感的,就以情感解決,物質或生命的,就以同等的形式償付!


因此,以業力的觀點來看,

能身為父子、母子、夫妻、兄弟姊妹、親戚、朋友,

都是在往世生中,彼此間已種下了非常大的業力因緣,

因此今生才能再次相遇,而且有了密切的關係存在。


所以從某個角度來看,

今世的相遇,可以說是在償還或延續彼此的恩情或仇恨,

從另一方面來看,也可以說是讓彼此繼續學習,

以糾正以前彼此所未曾處理好的關係和問題!

 

 

引用 : 文生心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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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歡喜自在的~黎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