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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今做父母的大都知道溺愛孩子有害,
 
但卻分不清什麼是溺愛,更不了解自己家裏有沒有溺愛。
 
“溺”,字典上解釋為“淹沒”的意思。人被水淹沒了叫“溺斃”,
 
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泛濫起來,那也會“淹沒”孩子的,
 
這就是溺愛,是一種失去理智,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。
 
 
~特殊待遇~
 
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,
 
處處特殊照顧,如吃“獨食”,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;
 
做“獨生”,
 
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,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,送禮物‧‧‧
 
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,習慣於高人一等,
 
必然變得自私,沒有同情心,不會關心他人。
 
 
~過分注意~
 
一家人時刻關照他,陪伴他。
 
過年過節,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,
 
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,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,掌聲不斷。
 
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,確實變成“小太陽”了。
 
家裏人都要圍著他轉,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,注意力極其分散,
 
“人來瘋”也特別嚴重,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。
 
 
~輕易滿足~
 
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。
 
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用錢,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。
 
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、講究物質享受、
 
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,
 
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。
 
 
~生活懶散~
 
允許孩子飲食起居、玩耍學習沒有規律,要怎樣就怎樣,睡懶覺,不吃飯,
 
白天遊遊蕩蕩,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。
 
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、好奇心,
 
做人得過且過,做事心猿意馬,有始無終。
 
 
~祈求央告~
 
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,答應給孩子講三個故事才把飯吃完。
 
孩子的心理是,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,
 
不但不能明辨是非,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,
 
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。
 
 
~包辦代替~
 
我曾問一些媽媽,要不要求孩子工作,
 
有的竟說:“我疼都來不及,還忍心讓孩子工作?”
 
也有的說:“叫‘小東西’做事更麻煩,還不如我幫他做了。”
 
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,還不會穿衣,
 
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,
 
不懂得工作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,
 
這樣包辦下去,必然失去一個勤勞、善良、富有同情心的能幹、上進的孩子。
 
這絕不是聳人聽聞。
 
 
~大驚小怪~
 
本來“初生之犢不怕虎”,孩子不怕水,不怕黑,不怕摔跤,不怕病痛。
 
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。
 
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?
 
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,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,
 
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。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。
 
 
~剝奪獨立~
 
為了絕對安全,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,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。
 
更有甚者,有的孩子成了“小尾巴”,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,
 
摟抱著睡,偎依著坐,馱在背上走;含在嘴裏怕融化,吐出來怕飛走。
 
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,喪失自信,養成依賴心理,
 
還往往成為“把門虎”,在家裏橫行霸道,到外面膽小如鼠,造成嚴重性格缺陷。
 
 
~害怕哭鬧~
 
由於從小遷就孩子,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、躺地、不吃飯來要挾父母。
 
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,投降,依從,遷就。
 
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;
 
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,
 
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、無情、任性,和缺乏自制力的種子。
 
 
~當面袒護~
 
有時爸爸管孩子,媽媽護著:“不要太嚴了,他還小呢。”
 
有的父母教孩子,奶奶會站出來說話:“你們不能要求太急,他大了自然會好;
 
你們小的時候,還遠遠沒有他好呢!”
 
這樣的孩子當然是“教不了”啦!
 
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,而且時時有“保護傘”和“避難所”,
 
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,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。
 
 
以上10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實例,不是每個家庭全部都有的,
 
但是一般家庭在各種溺愛中會佔有幾種,或各種都有輕度表現也是值得警惕的,
 
我們要以宏觀的愛,來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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