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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緣生萬法,是佛法中重要的理論,由於因緣,而說果報。

因是事物的本源,緣是一種助力,果報是後來的結局。

由因得果,全是緣的力量助成,

所以緣對於因的關係之重要,是值得我們注意的。


緣,是指一切事物之間生起一種互相交涉的關係。

佛教把這些關係加以研究分析,可以心、色二法分別論之。


心法依四緣生起:

一、因緣,亦名親因緣,

即自心中業識的種子,彼為成熟心法之主因,故名親因緣。

二、無間緣,亦名等無間緣,

即眾生攀緣的心、前念、後念接續不斷,故名無間緣。

三、所緣緣,指眾生心念所攀緣的物件,

經云:「心本不生,因境有」,故一切外境皆為所緣之緣。

四、增上緣,

除前三種緣外,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,皆名增上緣。


此四緣生法,譬如會抽煙的人,想抽煙是出於自心中習氣的種子,即是親因緣;

抽煙的欲念不斷即是無間緣;得遇見了香煙即是所緣緣;煙癮大發即是增上緣;

此四緣成熟了抽煙的行為。


色法依二緣生起:

一、親因緣,

比如一粒椰種具有能生椰樹為因,是最有親切的關係名親因緣。

二、增上緣,

比如肥沃的泥土以及陽光、空氣、溫度、

水份等等幫助椰種發育長大的助力,名增上緣。

世間一切諸法的生起都離不了這四緣的關係。


果報的「果」研究起來,也可分成現果、來果、後果的三種。

所做的善惡之因,在現在這一生成熟招果的叫做現果;

在來生成熟的,叫做來果;在後後多生成熟的,叫做後果。

這是從三世的時間上,說明因果是每一事一物生長和成功的必然性,

有如是因,招如是果,其間關係雖極複雜,而是有條不紊,毫釐無差的。


同時果報所以有現生成熟的,有來生成熟的,有後生成熟的,其原因約有二種:

一是因的力量有遲早,

如一粒瓜種和一粒桃種同時種在地下,瓜種當年生成可結瓜果,

而桃核出生,須經三四年才能結桃;

二是緣的力量有強弱,如四緣並進,條件俱備,成熟自然早些,

否則助緣只有一種兩種,力不充足,或因土壤不良,或因陽光不夠,空氣缺乏,

那末這瓜或桃的成熟,自然又要延遲了。


有些人不明白因緣果報的定理,就懷疑因果倘是可靠的,

如何眼見世間許多做善的好人,不得好死,或受苦報?而

那些做惡的壞人,反而晨夕享樂,過著很富裕自在的生活呢?

這道理憑三世因果的眼光看來,是很簡單的。


即好人今受苦報,因他過去所種的惡因,今已緣熟,須先受苦果;

而今生雖然做好,善因薄弱,善緣未熟,要待來生,才受好果。

反之,惡人做惡反得好報,亦是這個道理,因他前生種的好因已熟,先享福報,

今生所造的惡因,業緣未熟,苦報還在來生,任他怎樣也逃不了的。

「因果到頭終有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」,這話是值得我們玩味的。


因果的定律還有兩個要點:

一是因果不會消滅,除非你不做因,如果做了,

不論好惡,種子永留識中,不會壞滅,遇緣便起現行,招受果報,

如果做了惡因,要想不受惡報,那是沒有辦法的;

要想有辦法,唯有修習佛法,斷盡三界煩惱,獲得出世聖果,

方可免除輪迴受報的痛苦。


二是善惡不相抵銷,已種惡因,分受其報,

不可以為再做點好事,就可把這應得之罪抵銷去。

須知佛、天理無私,不受賄賂,

不過多做善事,多增善緣,使惡報由重轉輕,

所謂「重報輕受」,這是有可能的;同時由於善緣增多,惡緣漸減,

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辦法。


可見欲從好的因緣,得到好的果報,人生在世,多做善事,還是極為需要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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